砂拉越古晋一宗虐待动物案25日在推事庭宣判。一名男子承认去年在市区以木棍击打猫只,导致猫只死亡,法庭在其认罪后判处监禁11个月。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38岁被告赛夫尼占被指于2025年12月30日中午12时17分左右,在阿斯塔纳路一带一间洗衣店附近,以木棍殴打一只猫,致其当场死亡。有关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428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3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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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显示,事发过程曾被拍下并上传社交媒体,画面显示猫只当时正在睡觉,被告以木棍击打后死亡,引起网民广泛关注与不满。随后,民众向警方报案促查。
警方随后展开调查,并于2026年1月1日逮捕被告,同时扣押木棍、背包及衣物等物品。警方也指出,经比对相关物品与闭路电视画面,确认与案发地点影像中的人物吻合。
调查亦揭露,被告疑因此前曾被猫咬伤而心生不满,最终将情绪发泄在猫只身上,一次出手造成猫只死亡。猫尸其后在目击者协助下被掩埋。
此案由副检察司莫哈末阿菲主控,被告在庭上没有律师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