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彭亨大学苏丹阿都拉分校(UMPSA)的学生,因在社交媒体发布侮辱伊斯兰教的贴文及踩踏《可兰经》的照片,引起全网震怒。警方已于今晨火速将该名学生逮捕,并申请延长扣留以助查。

彭亨州总警长拿督斯里雅哈亚奥斯曼今日证实,警方已将涉案学生扣留。据悉,引发争议的图片及截图从昨日起在社交媒体疯传,内容包括一张男子脚踩《可兰经》的照片,以及对先知穆罕默德发表亵渎言论的评论截图,其恶劣程度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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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目前正从多个法律层面彻查此案,包括:

  • 刑事法典第295条文(侮辱宗教): 罪成者可被判最高2年监禁及罚款。
  • 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 因滥用网络设施发布冒犯、威胁性内容,若罪成可面临最高1年监禁或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警方强调,将严厉对待任何触犯宗教敏感度的行为,并将于今日向法庭申请延扣嫌犯。

这起亵渎事件引起了政党高度关注。巫青团及北根巫青团长莫哈末法克鲁对此深表愤怒与遗憾,直斥该学生的行径“野蛮至极”,已严重超越言论自由的界限。

“在大马这个多元社会,侮辱3R(宗教、种族、王室)课题是绝不能被容忍的红线。”莫哈末法克鲁强调,此类行径极有可能挑起宗教间的敌意与仇恨,扰乱公共秩序。他建议警方除了上述法令,也可考虑引用《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引发宗教敌对)及第504条文(蓄意侮辱挑衅)进行更严厉的起诉,务必让嫌犯为自己的极端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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