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在马年除夕夜听见“砰砰声”?小心别把警察招上门!吉隆坡总警长拿督法迪尔今日发出正式通告,严厉提醒民众,来临佳节期间并非所有烟花都能合法亮相。目前全马仅有两款“安全级”烟花获准买卖与燃放,其余任何未经批准的火药制品,一旦被发现,执法人员将毫不留情登门捉人。

警方明确指出,只有不含危险化学成分、威力较小的“Pop Pop”及“Happy Boom”属于合法范畴。虽然这两款烟花被视为“国民级玩具”,但法迪尔强调,这并不代表商家可以随意摆摊。所有卖家必须先向各区警区总部申请正式准证,且产品必须符合特定的安全规格,绝不能挂羊头卖狗肉,私下贩售威力惊人的“违禁炮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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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总警长也给爱热闹的民众打了一剂“预防针”:庆祝归庆祝,请保持邻里公德心。警方严禁民众在午夜12时过后继续燃放烟花,以免制造噪音干扰公共秩序。若有人胆敢挑战法律,警方可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7及第8条文展开调查,违规者可能面临罚款甚至牢狱之灾,千万别为了那一瞬间的绚烂,毁了团圆的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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