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北市前年发生的一宗骇人听闻“毒驾杀警案”,于本月11日迎来重磅判决。涉嫌吸毒后驾车拖行并撞死派出所所长刘宗鑫的女毒虫陈嘉莹,被新北地方法院国民法官一致裁定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死刑并褫夺公权终身。这名女毒枭在庭上闻判后,瞬间吓得瘫坐椅子上,面无表情,全案仍保留上诉权利。

这宗夺命惨案发生于2024年9月30日深夜。当时32岁的陈女在吸食包括“丧尸烟弹”在内的多种毒品后,驾驶一辆车牌已被注销的“权利车”违停。时任清水派出所所长刘宗鑫上前盘查时,陈女因畏罪拒检突然猛踩油门逃逸。尽管刘所长手抓方向盘试图制止,陈女仍丧心病狂地高速蛇行甩动,将他拖行长达200多米,更蓄意以车身左侧多次猛撞路旁施工护栏,导致刘所长伤重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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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为期4天的国民法官审理过程中,陈女极力撇清杀人意图,辩称当时只是因为“惊慌失措”想逃离,还反指是所长抓着她的衣服影响驾驶,甚至荒谬地认为“车子开动了他就会松手”。她在关押期间虽然产下一子并以此求情,但在面对死者家属时,竟冷血表示刘所长“不是我的亲人,很难对他难过”,更直言不想按照家人要求抄写佛经忏悔。

检方的调查戳破了陈女试图自首的假象。证据显示,陈女在案发后第一时间并非求助,而是传讯息要求友人接应并处理车内毒品。当被亲妹妹质问“你疯了吗?你把人撞死了”时,她竟冷酷回覆:“因为他硬要找我麻烦,我不想被冤枉。”这种毫无悔意且推卸责任的态度,最终让国民法官决定从严治罪。

傍晚时分,当法官宣读“死刑”判决时,陈女原本站立听判,随后整个人仿佛失去支柱般瘫陷在被告席上。这宗案件不仅在台湾社会引发对“毒驾”及“丧尸烟弹”祸害的高度关注,也让这位英勇殉职的所长公道得以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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