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来自柔佛的男子企图通过海陆空跨州运毒,在古晋国际机场被搜出逾3公斤冰毒,原面对贩毒死罪的他,9日在律师三度陈情后获控方降级控状。古晋高庭最终判处他监禁15年,由于被告已年过五十,法庭开恩豁免鞭刑,并批准其申请,遣返回家乡柔佛监狱服刑。
这宗曲折的运毒案揭示了毒贩狡猾的行踪。50岁的被告西瓦库马兰(Sivakumaran)于2019年10月30日早上,与另一名34岁女被告梅丽莎从槟城飞抵古晋。两人在机场抵达大厅过关时,行李内藏有的多包结晶体引起皇家关税局官员怀疑,当场揭发两人共持有3.6公斤冰毒,市值高达25万3450令吉。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更令人惊讶的是,调查显示这批毒品的“旅程”极其迂回:被告先从吉隆坡拉车乘搭巴士北上槟城,随后才转机飞往砂拉越,企图利用多重转运来避开执法单位的视线,结果在落地古晋时栽在关税局手中。
被告起初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贩毒)下被控,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或终身监禁。但在其委任律师林良纪的坚持下,三度向总检察署提交陈情书,控方最终同意将控状降级为刑罚较轻的“持有毒品”。被告于今年1月底正式认罪。
司法专员扎丽哈在宣判时指出,判决已综合考量了公共利益与被告的认罪态度,裁定15年监禁为适当刑罚,刑期从2019年10月20日被捕日算起。考虑到被告即将年满51岁,法庭行使酌情权豁免其鞭笞。此外,基于人道考量,法庭允许其回流柔佛服刑,以便家属探访。
至于同案的34岁女被告则选择坚称清白,否认有罪,法庭已择定5月11日至15日展开全盘审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