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一名19岁少年因涉嫌鸡奸并性侵年仅11岁的同父异母妹妹,今日在法庭面控。
令人哗然的是,这名禽兽哥哥在法庭上竟大言不惭地辩称,自己根本不知道这种兽行是违法的严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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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显示,这名少年被告被指分别于今年1月2日上午9时,以及1月4日上午9时,在位于住家内的地点,两度对年仅11岁4个月大的亲妹妹伸出魔掌,除了施予鸡奸暴行,还对年幼的受害者进行袭胸。被告的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鸡奸),以及《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第14(a)条文。
在鸡奸罪名下,一旦罪成,被告将面临至少5年、最高20年的监禁,并加处鞭笞;而在性侵儿童罪名下,同样面临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副检察官布莱恩法兰西在庭上严正反对让被告保外候审,并强调被告罪行极其严重,加上两人同住一屋檐下,若允许保释,极可能会对受害者及控方证人构成威胁。
面对严重的指控,被告在为自己求情申请保释时,竟给出了荒谬的理由,宣称自己“完全不晓得”这些行为属于严重犯罪。法官阿米沙阿米哈山在听取双方陈情后,断然拒绝被告的保释申请,并下令将其继续还押候审,案件定于3月5日进行审前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