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打击诈骗升级,新马严刑鞭刑震慑金融犯罪
根据《美联社》报导,近期新加坡与马来西亚对诈骗犯祭出更严厉刑罚,不仅包括监禁、罚款,涉案者还可能面临鞭刑。自2025年12月30日起,新加坡诈骗犯可判6至24下鞭刑;马来西亚则已有比特币与保险诈骗案例,犯人被判处鞭刑,显示两国对金融诈骗采取零容忍政策。
新加坡国会于2025年11月通过刑法修正案,将鞭刑纳入诈骗惩罚范围,以应对跨国及大规模诈骗案件。根据新法,诈骗者可判6至24下鞭刑,并与监禁、罚款并行。辅助诈骗或协助洗钱、提供银行账户资料的“钱骡”,可酌情判处最多12下鞭刑。
官方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5年上半年,新加坡累计报告诈骗案件约19万起,占所有刑事案件约六成。防诈教育及全国热线同步强化,提醒民众警惕网络诈骗,包括前总理李显龙也曾受骗。
马来西亚司法体系同样严惩诈骗,特别是跨国及大型金融诈骗案例。Reduan Ismail与Adan Ibrahim通过比特币平台吸引投资,却挪用资金逃逸,涉案金额最高12万令吉,若罪成可判10年监禁、罚款及鞭刑。另一例,保险经理Aidy Syukri Yahya盗用逝者理赔金80.5万令吉,法院判监禁3个月并鞭刑7下。警方指出,2025年前九个月商业犯罪约5.2万件,其中80%为线上诈骗,损失近20亿令吉,比去年同期增长近八成。
两国鞭刑适用范围多为50岁以下健康男性,与监禁并行。新加坡使用约1.2米长、直径1.27公分藤鞭,马来西亚约1.09米长、1.25公分粗,均在医师监督下执行。马来西亚穆斯林另可适用沙里亚鞭刑,通常穿整齐服装、受鞭背部由同性执行,力道受限,适用罪行包括抢劫、贩毒、强奸、非法走私、贪污及非法贷款等。
司法专家看法不一。前马来西亚警察总长胡先认为,鞭刑可有效震慑跨国诈骗集团;犯罪学家桑德拉穆迪则警告,鞭刑无法根治犯罪,重犯率仍高,且违反国际人权标准。联合国防酷刑委员会及国际特赦组织均认为鞭刑“残酷、不人道且有辱人格”。
新加坡与马来西亚鞭刑制度源自英国殖民时期,仅适用男性并与监禁并行,虽长期饱受人权争议,但对严重金融犯罪仍具震慑力。全球现仍有16国实行类似鞭刑,主要集中亚洲与非洲,且多数在伊斯兰教法下施行,如新加坡、马来西亚、汶莱、伊朗、印尼亚齐特区等。印尼亚齐曾在2018年对两名性侵男子判100下公开鞭刑,鞭打集中于背部。
这一系列举措显示,东南亚国家对诈骗犯罪态度愈发强硬,以鞭刑结合监禁的方式震慑金融犯罪,同时引发国际人权关注与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