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竹一名妇人因丈夫去世后悲痛欲绝,甚至萌生放弃治疗的念头,两个女儿出于心疼,才将父亲生前与母亲高中闺蜜的不正当关系揭露给母亲,并提交父亲与小三的私密对话及照片为证。新竹地方法院审理后,判定闺蜜侵害配偶权,需赔偿20万元,案件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已故男子阿宏(化名)与妻子婚姻维系32年,但在2017年去世后,女儿在整理遗物时发现阿宏与母亲的高中同学小香(化名)有不正当关系。证据显示,小香曾发送仅着内衣的露胸照片并附言“早安:新鲜的,看完请删除”,而阿宏也回覆露骨信息如“忽然觉得好想吃妳的布丁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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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们看后震惊不已,难以接受自小熟识、常来家中参加聚会的阿姨竟与父亲有不伦关系。为了不让母亲在丈夫去世之痛外,还承受背叛之伤,她们长期隐忍,直到母亲因悲痛几乎放弃自身治疗,才将真相告知母亲,希望她坚强面对生活。

女儿于2023年9月质问小香为何与父亲出游并住同一房,小香辩称,当时是因阿宏虚弱、行动不便,她自告奋勇协助照顾,且出于顾忌与避嫌,她尽量低调行事。小香还表示“有些越轨行为是阿姨一时失去理智,请求母亲及姊妹原谅”,“我平日尽量做好事弥补错误,我非圣人,才会随你爸安排犯错”。女儿确认小香承认出游并同住一房且发生越轨行为后,才告诉母亲。

母亲原本想放下,但后来看到小香与他人合照,心中无法释怀,遂向法院提出60万元求偿。审理过程中,小香辩称两人只是一般朋友,并称阿宏因小儿麻痹症行动不便,双方只是日常往来。但法官不采信此说法,认为小香侵害配偶权,判决需赔偿妻子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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