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长达29年的寻亲苦旅,最终在法律文书的裁定下无奈落幕。台湾桃园一名刘姓男子自1996年与同学外出游泳后离奇人间蒸发,家属苦寻近30载依然音讯全无。近日,其亲妹妹在心碎之余,正式向法院声请死亡宣告获准,法律认定其死亡日期为2003年6月15日。

根据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刘男当年离家前往游泳场馆后便再也没有现身。这起消失案成了刘家人近30年来无法抹平的伤痛,期间家属不曾放弃任何希望,从警方报案、刊登报纸寻人启事到透过各界网络协寻,可惜所有努力最终都石沉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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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男的妹妹在法庭上呈交了多项有力证据,包括当年的报案纪录、媒体协寻新闻,以及哥哥近30年来完全停滞的劳保记录与出入境资料。这些数据均显示,刘男自失踪那天起,在社会上已无任何活动迹象,彻底与外界断绝联系。

法院在审理后指出,根据法律规定,普通失踪案件若满7年且始终生死不明,利害关系人可依法向法院声请死亡宣告。刘男失踪时间已远超法定限期,各方调查也证实其生还机率微乎其微。

随着法院正式颁布死亡宣告,这宗悬宕29年的失踪案在法律程序上正式画下句点。虽然在户政纪录上有了交代,但对家属而言,这不仅是一纸裁定,更是近30年漫长等待与心理煎熬后,一个极其沉重且无奈的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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