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名年过六旬的江姓男子,趁着闲暇与亲友报名参加北京五日游,却因旅行社连续多日安排凌晨出发、行程紧凑至体力严重透支,在旅程第三天不幸猝死在天安门广场附近。法院最终认定旅行社在行程规划与安全保障上存在疏失,判定须赔偿家属逾35万人民币(约22万令吉)。

这起旅游悲剧发生于2024年7月。江男与亲友当时参加了由某旅行社推出的北京团。根据法庭文件,行程第一天晚间,导游便通知次日须在凌晨4时15分集合,前往长城参观。由于导游在过程中大幅压缩原定景点的逗留时间,并额外安插多项需自费的旅游项目,导致江男等高龄团员终日奔波,身心俱疲。

Advertisement

到了第三天,旅行团的集合时间更被提前至凌晨3时15分,以便前往天安门观看升旗仪式。在赶往现场途中,早已体力不支的江男逐渐掉队,最终于凌晨4时40分许,在毛主席纪念堂附近因身体极度不适突然昏厥。虽然现场路人及急救人员立即施以援救,但江男最终仍因呼吸与心跳骤停不治身亡,初步死因为心源性猝死合并高血压。

江男家属随后将旅行社告上法庭,指控对方擅自加插高强度行程,且未对高龄旅客尽到安全提醒与照护义务,是造成猝死的直接诱因。旅行社则辩称,江男本身患有基础疾病且未提前告知,猝死纯属个人健康问题,不应转嫁责任。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尽管江男的死因与其自身健康状况相关,但旅行社在已知团员年龄层的情况下,连续安排极端早起的行程,且临时变更并增加活动量,明显加重了高龄旅客的身体负荷。此外,旅行社也未能充分履行风险告知义务,因此被判须承担次要责任,裁定赔偿家属35万6977元人民币。

上一则新闻飞机机场惊传坠毁 机上人员生死未卜
下一侧新闻沈志强:火箭非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