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牙也市议会一名女助理官员因在三年前违规收受广告承包商的500令吉“红包”,今日在马六甲法庭改口认罪,最终被判处1800令吉罚款。

现年45岁的被告苏哈娜苏琳共面对四项控状,指控其违反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她在庭上承认了其中第三及第四项控状,而法官伊丽莎白巴也旺在判决时,也依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71A条文,将余下的两项控状一并纳入判刑考量(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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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显示,被告是在2023年1月及4月期间,在深知自身职务与该名广告经理存在利益关系的情况下,先后收受总计500令吉的现金。根据相关法律,一旦罪成,被告可面临最高两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来自反贪会的主控官莎莉娜在庭上促请法官给予被告相应惩戒。被告代表律师则在求情时强调,被告自2021年起服务于公职,向来表现良好且属于初犯,加上其身为两名孩子的母亲,恳请法庭法外开恩。法官最终裁定每项控状罚款900令吉,若被告无法缴纳,则须以3个月监禁代替。

案件审结后,庭外一度上演躲避媒体的戏码。被告在缴付罚款后,为了避开摄影镜头,在证人室内枯坐超过一小时。最终,她在一名男子的掩护下,头戴纸袋遮脸并一路狂奔上车,狼狈离开法庭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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