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庭上供称,尽管其个人的大马银行(AmBank)户头由一名此前素未谋面的人士管理,他从未预料该户头会出现任何问题。
纳吉今日在庭上接受原告律师关伟胜(译音)盘问时表示,他并不认识SRC国际公司前首席执行员聂法依沙。纳吉指出,之所以委任聂法依沙管理个人银行户头,是因已故首席私人秘书纳兹林的推荐。
他强调,对于这一安排感到满意,并称:“首先,他具备会计专业资格;其次,我获悉聂法依沙的父亲曾任国会下议院议长,且与我已故父亲关系密切。基于这些因素,我对委任没有异议。”
当被问及为何会将户头交由素未谋面的人管理,是否存在潜在风险时,纳吉回应:“我从未想过我的户头会出问题,我没有理由怀疑他。”
目前,聂法依沙在本案中被列为第三方,与另外五名前SRC董事一同被点名,但仍然在逃。
大马银行户头非私人用途
现年72岁的纳吉重申,尽管大马银行户头以个人名义注册,但相关资金用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而非个人用途。然而,律师关伟胜指出,所有与该银行户头开设相关的文件中,均未提及企业社会责任用途。
服刑与特赦情况
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名成立,于2022年8月23日被判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特赦局于2024年2月2日宣布,将其刑罚减半,监禁减至6年,罚款减至5000万令吉,这意味着他最快可在2028年8月23日获释。
此外,在2025年12月26日,纳吉涉及的一马公司案件中,承审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裁定,纳吉在4项滥权及21项洗黑钱控状中全部罪成,被判监禁15年及罚款114亿令吉。
SRC国际公司起诉
SRC国际公司由财政部机构(MOF Inc)全资持有,于2021年入禀高庭,要求法庭裁定纳吉与聂法依沙对欺诈性违反信托及职责行为负责,并赔偿公司约12亿美元的投资损失或资金使用损失。此案由拿督拉惹·阿末·莫扎努丁审理,将于明日续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