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今日驳回两名华裔男子就2015年轰动一时的“地产经纪变绑匪”案提出的上诉申请,维持他们因绑架华裔地产业大亨胞姐并索取赎金而被判监禁30年的裁决。
以首席大法官拿督斯里旺阿末法立为首的三司合议庭,包括拿督诺丁哈山及拿督仄莫哈末鲁兹马,裁定现年53岁的廖义金和50岁的陈永达(人名音译)上诉失败。两人早前希望推翻高庭及上诉庭对其绑架罪成及监禁30年的判决。
根据判决,两名被告于2015年11月10日傍晚约6时,在雪州八打灵再也东南亚花园的一间中医馆内,为达成共同犯罪目的,绑架当时63岁的女受害者林和(译音),并索取高达100万美元、100万新元及800万令吉的赎金。
两人因此被控触犯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及刑事法典第34条文(共谋犯罪)。依据法律,一旦罪成,可判监禁不少于30年,最高可达40年,并可处鞭笞。
首席大法官旺阿末法立指出,高庭与上诉庭的裁定并无不当。法院认为案情证据充分,显示两名被告策划并实施绑架行为。此次判决维持两人在2024年1月22日被上诉庭改判监禁30年的刑罚,刑期自2015年11月17日被捕日起计算。上诉庭亦裁定未满50岁的陈永达须接受两下鞭笞。
本案高庭于2020年3月9日首次判处两名被告绑架罪成及终身监禁。今日在联邦法院,廖义金及陈永达的律师分别由拿督郑宝德及阿菲夫丁出庭,而控方则由阿都马利副检察司代表出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