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男子因在女厕内强行侵犯一名21岁女子,被法庭判处监禁7年,并施以4下鞭刑。

据《8视界新闻网》报道,案情显示,受害女子于2023年曾到被告所属公司面试,但最终拒绝对方提出的工作机会。随后在2024年1月,现年34岁的被告蔡子升透过社交媒体主动联系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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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庭文件,女子因认为被告可能成为其家族生意的潜在客户,答应于1月15日与对方见面。两人先在劳明达地铁站附近的一家快餐店用餐,随后前往加冷河畔公园散步。

其后,受害者前往公园内的女厕,如厕后发现被告站在隔间外,当时厕所内并无其他人。被告随后进入隔间并将门反锁,在女子极力反抗下仍对她施暴,直至听见厕外有人走动的声音才停手逃离现场。

案情指出,被告稍后返回现场,将女子的手提电脑交还给她,并询问她为何哭泣,同时否认自己曾强暴对方。受害者翌日向友人求助,并在对方陪同下报警。

调查显示,事发后被告在Instagram取消关注受害者,并在面子书将她封锁,同时删除双方的聊天记录。不过,受害者在此之前已将相关对话截图保存,作为证据。

此外,被告在犯案约5小时后,要求当时的女友开车载他前往马来西亚,数天后返回新加坡时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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