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谋杀妻儿的34岁华裔医生谢东鸿(译音)案件有新进展,其妻子与年幼儿子的遗体已于今年1月2日完成火化,两人的骨灰瓮随后安置在同一处,象征母子长伴。

案发后,女死者潘赖玲及小死者谢奕兴(皆译音)的遗体被送往新山苏丹依斯迈医院(班兰医院)进行解剖,以厘清确切死因。据了解,院方完成解剖程序后,家属于1月1日晚上办理领尸手续,并于翌日下午将两具遗体送往古来富贵山庄火化,期间被告并未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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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36岁的女死者生前从事会计工作,原定于1月22日迎来37岁生日,却在生日前约一个月不幸身亡。其独生子则在去年10月庆生后,刚满4岁不久。

谢东鸿昨日被押上新山推事庭,面对共4项指控,包括于12月30日晚上谋杀妻子及年幼亲生儿子;同晚销毁妻子的假指甲以毁灭证据;以及隔日早上刻意移动儿子遗体位置,妨碍警方调查。

在庭上,被告对销毁证据及妨碍警员办公的两项指控表示不认罪。至于两项谋杀控状,由于不属推事庭权限,暂未进入认罪程序。

法庭将上述案件定于3月17日再度过堂,以等待解剖报告、化学检验报告及脱氧核糖核酸(DNA)报告出炉。被告同时被裁定不得保释,继续扣押在乌鲁槽扣留所候审。

控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第201条文(毁灭罪证)及第186条文(妨碍警员办公)提控。根据第30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死刑,或监禁30年至40年,并须接受至少12下鞭笞;第186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而第201条文下,最高刑罚为监禁7年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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