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住家内杀害妻子及年仅4岁儿子的华裔医生,今日在新山三间推事庭分别面对4项控状。被告否认毁灭犯罪证据及妨碍警方执行公务的指控,而两项谋杀控罪则属不可保释案件。
现年34岁的被告谢东鸿(译音)今早被带上第一、第二及第三推事庭应讯。在第三推事庭提控的案件中,被告被指于去年12月30日晚上约9时50分至10时30分之间,在拿督翁镇的住处内,涉嫌致死其37岁妻子潘赖玲(译音),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可判处死刑,或监禁30年至40年,并另加至少12下鞭刑。
同一庭内,控方亦指被告于去年12月31日早上约8时10分,在相同地点蓄意移动其4岁儿子谢奕兴(译音)的遗体,企图干扰警方调查,触犯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警方执行公务)。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对该项指控表示不认罪。上述案件由推事阿蒂法承审,主控官为副检察司莎拉茜蒂。
与此同时,被告在第二推事庭面对另一项谋杀指控,被控于去年12月30日晚上8时50分至10时34分之间,致死其4岁儿子谢奕兴,同样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此案由推事莎米妮审理,控方代表为副检察司努鲁法蒂哈。
在第一推事庭,被告则被控于同日晚上8时50分至10时30分之间,涉嫌破坏死者潘赖玲的美甲,意图销毁犯罪证据以逃避法律制裁,触犯刑事法典第201条文(毁灭犯罪证据)。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7年监禁及罚款。被告同样否认该项指控。此案由推事娜比拉承审,主控官为副检察司茜蒂艾霞。
三庭推事最终裁定,所有案件展期至3月17日过堂,以待提交验尸报告、化学报告及脱氧核糖核酸(DNA)报告。同时,鉴于案件涉及谋杀罪,法庭下令被告不得保释。
被告代表律师本纳乔治在庭外指出,其当事人为一名私人医生,也是家中独子,由于今日才首次会面,对整体案情仍需进一步了解。他强调,被告目前尚未被定罪,依法仍属无罪之身,一切须待后续庭讯及相关报告出炉后,才能更清楚厘清事实。
这宗震惊社会的双尸命案于2025年12月31日早上约8时20分,在拿督翁镇一间民宅被揭发。柔佛州总警长拉哈曼早前指出,两名死者分别为一名37岁的华裔会计师及其4岁儿子。案发时,两人被发现倒卧在家中,女死者颈部有明显割伤痕迹,男童则脸部发紫,怀疑遭人窒息。
解剖报告随后证实,女死者死因为与窒息有关,男童死因为闷死(Smothering)。警方随即将案件列为刑事谋杀案,并由柔佛州警察总部重案组(D9)与新山南警区刑事调查组展开调查。
警方于今年1月3日逮捕涉案的33岁华裔男嫌犯,即两名死者的丈夫,并在现场起获一把利刀及一个套有枕头套的枕头,作为重要证物。初步调查显示,被告无犯罪前科,尿液检测结果亦呈阴性,早前已被延扣13天协助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