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社青团全国执行理事会要求团结政府明确捍卫改革方向,立即指示总检察署撤回针对联邦法院裁定《2012年和平集会法》第9(5)条文违宪的司法审核申请。

社青团指出,联邦法院此前已作出具标志性的裁决,确认因未提前通报而惩罚集会者的规定违反宪法。然而,总检察署如今提出复核申请,并有意重启对相关社运人士的法律行动,被视为背离民权进步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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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青团在文告中强调,历届政府长期援引《和平集会法》作为压制异议、对付社会运动的工具。当前由改革力量主导的团结政府,更应展现支持人民集会权利与言论自由的政治意志。

文告也提及,希盟领袖在执政前,多次因参与和平集会而遭法律对付,当时普遍认定,仅因未提前通报集会就施以刑事惩罚,严重违背宪法所保障的集会自由精神。

社青团指出,执政后不应偏离当年在野时坚持的立场,应确保法治回归宪法核心价值,而非延续或强化被视为过时的政治限制。

社青团呼吁内阁介入,纠正总检察署的相关决定,并强调改革必须具备清晰立场与实际行动,撤回有关申请及全面废除违宪条文,是检验团结政府改革承诺的重要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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