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4岁的新加坡永久居民因驾驶新加坡注册轿车,并以遮挡车牌方式违规添加RON95津贴汽油,今日在古来法庭被控上庭,最终因非法展示车牌罪名成立,被判罚款9000令吉。

被告龙善国(译音)今日面对一项控状。控状指,被告于本月2日晚上约10时30分,在古来县新山亚依淡路21哩一间油站,驾驶一辆褐色福士伟根轿车时,被揭发展示并非该车辆注册的车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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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行为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08(3)(e)条文。根据该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不少于一年但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前,被告要求以英语进行程序,并在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内容,当庭认罪。不过,在控方陈述案情过程中,被告两度打断通译员发言,遭承审推事当庭警告。

被告对控方部分案情描述提出异议,指自己只是遮盖车牌,而非展示不属于该车辆的注册车牌。随后,法庭短暂休庭,控方以英语重新宣读控状及案情后,被告再次认罪。

此案由缇维雅副检察司主控,被告则由国家法律基金会律师莎玛妮代表。辩方在求情时指出,被告与妻子均已退休,目前没有固定收入,3名子女中仍有两人尚在求学,希望法庭酌情轻判。辩方亦提到,被告在调查期间全程配合警方,并亲笔撰写求情信,承诺日后遵守我国法律,不再重犯。

控方则向法庭陈词表示,判决不仅针对被告个人,更具有警示社会的作用,以提醒公众勿因个人利益而触犯法律。

承审推事莎丽妮最终裁定,被告罚款9000令吉,若无法缴清罚款,则以9个月监禁替代。

此案源于本月2日晚上约10时36分,一辆新加坡注册轿车在古来一间油站被民众发现,车牌部分被黑色胶布遮盖,司机以非现金方式为车辆添加RON95汽油,并遭一名巫裔男子当场质问。司机及车上一名妇女随后强调自己为马来西亚公民并持有大马身分证,相关画面在网络流传后,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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