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中发生一起涉及隐私侵害的案件。一名男子阿虎(化名)在健身房运动期间,趁女子小晴(化名)暂时未留意,将对方放在桌上的手机擅自拿起查看,过程中意外发现存有私密影像,竟私下将相关内容转存到自己手机内,事后遭女子察觉并报警处理。

根据法院判决书,事件发生于2023年6月。当天阿虎在台中一间健身房内活动时,看见小晴的手机放置在桌上,未取得任何同意便自行解锁翻阅相簿。在浏览过程中,他发现小晴与男友拍摄的性爱影片,随后利用iPhone的AirDrop功能,将影片传送到自己的手机中。

Advertisement

小晴发现影像被转移后深感震惊与愤怒,随即向警方报案。案件经调查后,阿虎被依法起诉。

案件审理期间,阿虎对自身行为供认不讳,并依照小晴友人的要求,将手机内相关影像全数删除,同时与小晴达成调解协议,且至今已履行相关条件。

台中地方法院简易庭在综合考量犯后态度与调解情况后,依“无故重制他人性影像罪”判处阿虎有期徒刑2个月,缓刑2年。该判决仍可依法提出上诉。

上一则新闻森州统治者华诞赐封532人 4州议员受封“拿督勋衔”
下一侧新闻网红柯基患肿瘤末期 饲主含泪送最后一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