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污委员会指出,涉入沙巴贪腐案件的相关人士,并非一律可获得告密者法律保障,关键在于是否牵涉所调查的犯罪行为。
反贪会首席专员阿占峇基受访时说明,商人刁健城(艾伯特)被指涉及所揭露案件的相关违法活动,因此在法律定位上属于涉案人士,并不符合《告密者保护法令》或其他相关法令所规定的保护条件。
他在接受《每日新闻》节目《Borak Harini》访问时进一步指出,土团党领袖峇鲁希山(Chegubard)的情况则完全不同。反贪会是根据峇鲁希山向警方投报时所提供的资料展开调查,而峇鲁希山本身并未牵涉任何被指控的犯罪行为,其身份属于举报人。
阿占峇基表示,峇鲁希山是在正式向警方报案后,才对外发表相关言论,且并非案件中的嫌疑对象,因此不应与刁健城的处境混为一谈。
他说,举报人是向执法单位提供线索的人,而非被调查或被指控的对象;在这一点上,峇鲁希山与刁健城的法律身份有着本质上的差异。
他强调,刁健城被指涉入案件本身已属既定事实,对方选择接受媒体访问或公开发表言论,皆属个人决定;但在法律层面上,其并非投诉人,而是案件中的涉案人士与嫌疑人,自然不在告密者保护机制之内。
回顾事件经过,刁健城于去年11月29日被押往布城法庭申请延长扣留时,曾当众向媒体高喊“这就是我揭发最高领导层的下场”,并声称若非自己出面揭露,高层不当行为将无人敢于揭发。
至于峇鲁希山,他早前曾前往金马警区报案,指自己接获匿名人士转交的一份法务审计报告,内容指称有承包军方工程的公司,疑似每月向高级军官及其家属的银行户头汇入约5万至6万令吉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