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年前发生在台湾嘉义的员工幼子绑架杀害案,在历经漫长且波折的司法诉讼后,涉案董事长王邦镛最终于案发22年后被判刑15年6个月定谳。

这宗轰动一时的命案发生于1991年9月21日上午。当时,嘉义市一家托儿所的老师发现,3岁的郑姓男童在吃点心时间失踪。目击幼童反映,男童是被一名口中的“爸爸”带走,但对方并非其生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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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儿所员工也回忆,曾见一名穿花衬衫的男子先驾厢型车在校外徘徊,随后改开轿车停在侧门向男童示意,男童随即主动上车离开。

警方随后查出,涉案男子竟是男童父亲任职公司的董事长王邦镛。调查显示,王邦镛疑似患有恋童癖。尽管王氏在落网后坚决否认犯案,但检警根据通联记录、目击者证言等有力证据,依法将其起诉。

该案的司法进程极其坎坷。一审法院原判处王邦镛无期徒刑,但在二审时,因证人突然翻供,王氏竟获改判无罪并当庭获释。此后多年,案件虽多次进入更审程序,王氏也数度被判处无期徒刑,但他始终未被再次羁押,长期逍遥法外超过20年。

受害男童的父母在历经逾20年的法律诉讼折磨后,最终与王邦镛达成和解。最高法院最终认定王邦镛是因为对男童“错爱”而种下祸根,最终裁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定谳。至此,这宗跨越22年的悲剧才正式画下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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