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房地产女经纪在接受医美疗程时不幸丧生,法官裁定医生陈斌益在施打乙二胺四乙酸(EDTA)过程中疏忽,直接导致她死亡。
据《新明日报》报导,被告陈斌益,现年37岁,案发时为医生,面对一项“疏忽导致他人死亡”的控状,以及三项“提供未注册或过期医疗产品”的指控。此前他否认自己疏忽,但法官在国家法院审理后,认定其疏忽行为致人死亡,其他三项控状暂时搁置,裁决于昨日作出。
事故发生于2019年3月8日上午11时45分至下午12时15分,地点位于滨海中心购物坊的医美诊所 Revival Medical & Aesthetics Centre。死者刘丽婷,31岁,为房地产经纪,当日接受医美疗程时突然全身抽搐,心脏骤停送医,昏迷五天后不幸去世。
控方指出,被告在无需使用EDTA的情况下,仍以过高浓度和过快速度注射该药物,导致死者出现中毒反应,最终丧命。EDTA虽常用于护肤和化妆品,但在医美疗程中并非普遍认可的治疗手段。
审讯历时25天,控辩双方昨日进行结案陈词。控方表示,被告在案发10天后接受卫生部询问时,承认为死者注射EDTA,但在庭上却否认。被告辩称,当时遭媒体围攻,10天未能安眠,压力巨大,导致误解问题。但控方反驳称,被告受过高等教育,不可能误解简单问题。
此外,控方指出,被告诊所两名女助理供证称确实看见被告为死者注射EDTA,两人没有陷害意图。法医验尸报告也显示死者血液中含有EDTA,死亡原因为EDTA中毒。
法官在庭上表示,控方证人证词、死者死亡前症状及血液检验结果均支持控方立场,而辩方证据缺乏说服力,最终裁定被告疏忽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案件将于3月25日宣判刑罚。

被告陈斌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