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华裔男子及两名越南籍女子9日在笨珍推事庭面控,涉及拥毒及贩毒罪名,一旦罪成,最高可判死刑或终身监禁。
4被告为34岁的郑景祥、许伟汉,以及越南籍女子阮氏玉碧和阮清玉(人名皆译音)。他们于今早被押往法庭,共面对两项拥毒及两项贩毒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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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毒控状指4人于今年1月1日凌晨12时10分,在笨珍英达花园巴力清真寺路一间住宅内,被发现持有约25.28克一粒眠及约24.86克克他命,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有关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两名华裔被告在庭上表示认罪,至于两名越南籍女被告,则因需安排越南语通译员,案件展至3月10日过堂。
贩毒控状则指4人于同一时间及地点,涉嫌贩运约7787克摇头丸及约2569.4克大麻,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若罪成,将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男性被告另可被判鞭刑不少于12下。
案件属严重毒品罪行,4名被告皆不获准保释。由于化验报告尚未完成,推事努哈菲札批准主控官艾妮斯要求,将案件押后至3月10日再度过堂。
警方是在跨年夜展开取缔行动时逮捕4人,并起获市值约44万7109令吉的毒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