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任职于国能公司的印裔辅警,因涉嫌在婚前强奸一名16岁少女,并在婚后持续提出性要求及恐吓,今日在麻坡第二地庭被控强奸罪名。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为37岁的达曼拉古马(Dharman Rajkumar)。控状指出,被告涉嫌于去年3月某日下午约3时,在峇株巴辖峇纳再也花园(Taman Banang Jaya)的一处住宅内,强奸当时年仅16岁的受害少女。
被告此举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76(1)(强奸)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根据案情显示,被告与受害者母亲相识多年,事发时疑趁受害者母亲不在家,强行与少女发生性关系。据悉,两人曾多次发生性行为。
令人发指的是,被告于一个月前甫与他人完婚,随后竟再次向受害者索求发生性关系,并恐吓对方不得揭发。受害者因不堪被长期当作性工具,最终将实情告知母亲,并在母亲陪同下向警方报案。
被告辩护律师依札蒂在求情时表示,被告在国能峇株巴辖分局担任辅警,月薪2750令吉,其妻子则为公务员。律师强调,被告夫妻均有稳定职业,且被告在调查期间表现配合,并无逃亡风险,请求法官允许保释。
被告的妻子及兄弟今日也现身法庭,表示愿意担任担保人并承诺遵守一切附加条件。
法官莫哈末凯里在听取双方陈词后,裁定被告准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此外,法官施加附加条件:
- 被告每月必须前往峇株巴辖警局报到。
- 严禁以任何方式骚扰受害者或本案证人。
法庭将此案订于3月11日过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