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中一宗侵害配偶权案件近日宣判。一名已婚男子“荣哥”(化名)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展婚外情,遭妻子提告。台中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荣哥与知名餐厅千金“小悦”(化名)的行为已严重破坏婚姻基础,判决两人须连带赔偿精神慰抚金新台币40万元(约6万7000令吉),案件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荣哥与妻子于2017年结婚,婚后育有两名子女。然而在婚姻关系尚未结束的情况下,荣哥却与小悦发展不当男女关系。更引发争议的是,在婚前荣哥曾将小悦介绍给妻子,小悦也曾在友人面前以“姐妹”“好朋友”形容两人关系,理应保持适当分际。
法院查明,荣哥与小悦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结伴外出饮酒、游玩,关系逐渐升级为情侣。荣哥甚至另外承租房屋,作为两人私下往来的场所,相关行为明显超越一般社交界线,已构成对配偶权的侵害。
荣哥的妻子因此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两人连带赔偿精神损害新台币100万元(约13万令吉)。对此,小悦辩称,最初只是基于朋友关心而与荣哥互动,后来才逐渐产生感情,双方关系维持约半年即结束,并非刻意介入他人婚姻。她也表示事后曾多次向正宫道歉,希望获得原谅,并请求法院酌情减轻赔偿金额。
台中地院综合考量双方身分、社会地位、经济能力及侵害情节的严重程度后,认为本案已对婚姻关系造成实质性伤害,酌定精神慰抚金40万元为合理范围,超出部分欠缺依据,最终判决荣哥与小悦须连带赔偿新台币4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