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东区一名谢姓餐厅千金,曾与庄姓女子互称“姊妹”,却私下与庄女丈夫林姓男子发展婚外情。两人甚至在外租房幽会,直到庄女察觉异状逼问林男,才揭露全部事实。庄女愤而向两人求偿100万元(130,000令吉),台中地院一审判决,两人应赔偿40万元,可上诉。

表面“姐妹”,背后偷情人夫
判决书显示,庄女与林男交往时,林男介绍谢女给庄女认识,谢女与庄女互称“姊妹”,关系亲密。庄女与林男于2017年2月9日结婚,但谢女不守分际,主动勾引林男,婚外情于2023年3月进一步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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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女凭第六感察觉林男行为异常,经多次询问,林男才承认与谢女外遇,并在外租套房专门幽会。庄女进入租屋后,发现屋内有谢女与林男的亲密合照及多套情趣服饰,明显逾越普通男女社交界限。

正宫求偿百万,小三法庭道歉
身心受创的庄女向两人提告,求偿100万元(130,000令吉)精神赔偿。林男承认事实但称无力支付,谢女表示受林男温情攻势诱发出轨,事后深感悔意,多次主动要求结束关系,并请求酌减赔偿金。

台中地院法官审理后认为,谢女明知庄女已婚,仍多次与林男牵手、接吻、拥抱及发生性关系,侵害庄女配偶权。综合考量各项情节,判林男与谢女应共同赔偿庄女4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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