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已正式针对高庭拒绝其以居家服刑方式完成SRC案剩余刑期的裁决提出上诉;至于另一宗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案件,其律师团队仍在等待法庭发出完整的书面判令,才会启动上诉程序。
纳吉的代表律师证实,已于上周三就居家服刑课题向法庭入禀上诉通知,并指出相关上诉文件是在本月24日提交,针对所谓的“附加谕令”提出挑战。
早前,高庭在上周一裁定,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据称为纳吉作出的居家服刑附加或补充谕令,并不具法律效力,原因是该谕令并非在特赦委员会正式会议中作出,也未符合《联邦宪法》所规定的程序,因此不能执行。
纳吉自2022年8月起,因涉及挪用SRC国际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一案,被关押于加影监狱服刑。其六年监禁刑期,视是否缴清SRC案中所判处的5000万令吉罚款而定,预计将于2028年8月或2029年8月届满;若在狱中表现良好并获三分之一刑期减免,释放时间或将提前。
另一方面,高庭于上周五就另一宗备受关注的1MDB案件作出裁决,判定纳吉涉及超过20亿令吉资金的案件中,4项滥权控状及21项洗钱控状全部成立。
据《马来邮报》报道,纳吉的律师法汉表示,目前尚未就1MDB案的裁决提交上诉。他指出,辩护团队需在收到并核实法庭的完整书面判刑命令后,才会正式入禀上诉通知。
根据高庭在1MDB案中所作出的判刑,由于所有监禁刑期将同时执行,纳吉最高需服刑15年。法庭也指示,纳吉必须先完成SRC案的六年监禁刑期,之后才开始执行1MDB案的刑期。
除了监禁刑罚,高庭也针对滥权控状判处纳吉113亿8000万令吉罚款,若未缴付,将以10年监禁取代;同时,就洗钱控状另判处20亿810万令吉罚款,若无法缴清,则以2年6个月监禁替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