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小吃摊老板阿伟(化名)指控,雇用的工读生竟与妻子小美(化名)发展婚外情。阿伟调阅监视器后发现,妻子与工读生在小吃摊后门拥抱、亲吻,愤而将工读生告上法院。士林地院审理后,认定工读生侵害阿伟配偶权,判赔精神慰抚金20万元。
对话记录曝光 暧昧不堪
判决书显示,阿伟与小美2016年结婚后共同经营小吃摊,并雇用工读生协助营业。2023年11月,阿伟发现妻子与工读生多次亲密互动,调阅两人对话记录后,赫然看到“谢谢宝贝”“等等看到你先亲一个”等暧昧信息,让他心碎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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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器铁证 妻子后门拥抱亲吻
2024年1月17日晚,阿伟通过监视器发现妻子与工读生在店后门拥抱、亲吻。愤怒之下,他将工读生告上法院,主张其行为严重破坏婚姻并侵害配偶权,原请求精神慰抚金60万元(87,000令吉)。
法院认定侵害配偶权 工读生需赔20万
工读生辩称阿伟夫妻早已失和,且通奸刑事责任已被认定违宪,不应构成民事侵权。法院未采信其主张,判决指出,司法院释字第791号仅否定刑法通奸罪,但不否定婚姻及配偶间忠诚义务。工读生利用工作便利与老板娘发展不当关系,已对阿伟配偶权造成实质侵害,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考虑双方社会与经济状况,将赔偿金由阿伟请求的60万元调整为20万元(29,000令吉)。此案仍可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