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组提醒公众,任何形式的出售或出租提款卡(ATM)及银行账户,皆已触犯我国法律,相关行为不仅容易被不法集团利用进行洗黑钱和金融诈骗,账户持有人本身也可能因此被视为协助犯罪,面对刑事调查与法庭提控。
商业罪案调查组近日透过官方脸书发文指出,根据刑事法典第424条文(574法令),凡不诚实地隐瞒、转移或协助处理财物者,皆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37条文(758法令)明确规定,出租、出售或提供银行账户供他人使用均属违法行为,违者可被判罚款最高30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警方强调,即便账户持有人未直接参与诈骗或非法交易,只要账户涉及犯罪活动,便难辞其咎。
警方指出,不法集团常以高回酬投资、快速贷款或所谓商业合作为诱饵,骗取民众交出提款卡、个人识别码(PIN)及银行资料。一旦账户被用来接收非法资金,持有人不仅可能遭冻结账户,更可能留下案底,严重影响个人信用、就业前景及社会声誉。
警方呼吁民众切勿因一时利益或经济压力铤而走险,若接获任何要求提供银行账户或提款卡的邀约,应立即拒绝并向警方举报。警方也将持续加强执法与公众教育,全力打击洗黑钱及商业犯罪,维护金融体系与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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