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北张家口蔚县一宗校园体罚事件持续引发关注。一名13岁男学生在校期间遭班主任掌掴后,眼部状况急剧恶化,最终导致双眼视力严重受损。案件历经司法鉴定与民事诉讼,法院近日作出判决,裁定校方须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70万余元人民币(约40.4万令吉),但相关争议仍未完全告一段落。
据《强风新闻》报道,事发于2023年3月15日,学生小胡在校内遭班主任王姓教师多次掌掴,随后出现明显眼部不适。两天后就医检查,确诊为右眼孔源性视网膜脱离、继发性青光眼及玻璃体积血,并紧急住院接受多次手术治疗。
家属指出,小胡早在2019年前后已有近视问题,2020年曾被发现左眼视网膜脱落,并多次接受治疗。事发前,家长已按照医生建议,反复提醒校方与教师避免对孩子头部施加外力,未料仍发生体罚事件。掌掴后,小胡视力迅速下滑,学习与日常生活能力大受影响,性格也逐渐变得沉默封闭,目前已暂停学业,在家休养。
家属曾尝试追究涉事教师的刑事责任,但警方表示,须先确认体罚行为与视力损害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由于多家鉴定机构认为刑事层面的因果鉴定标准极高,难以作出明确结论,家属最终放弃刑事追责,转而提起民事索赔。
2024年12月,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伤情进行评估。鉴定结果指出,外伤与原有眼疾相互作用、共同导致损害,原因力相当。小胡右眼视力降至0.08,符合重度视力损害标准,双眼视力综合伤残等级评定为九级。
蔚县法院于2025年9月25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学生本身并无过错,即便其特殊体质导致损害后果扩大,侵权方仍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法院判令校方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0万余元,其中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获得全额支持。
判词同时指出,班主任明知学生为未成年人且存在眼部疾病,仍实施掌掴体罚,主观过失明显,对学生身心造成难以逆转的伤害。至于家属提出的长期照护费用,因尚缺乏专业评估意见,法院暂未支持。家属已就此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相关案件目前已立案审理。
小胡家属坦言,事件发生后,家庭生活与经济状况承受巨大压力,未来仍需长期陪伴孩子进行复健与心理辅导。“这件事没有真正的赢家,只希望孩子能慢慢走出阴影,重新回到正常的人生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