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看似微不足道的交易,却换来沉重代价。台湾嘉义一名女子小芸(化名)只因贪图300元新台币(约38令吉),将自己名下申请的手机号码转售他人,最终被卷入诈骗案,不仅被判拘役,还须赔偿高达179万令吉的巨额损失。

法院裁定,小芸需赔偿诈骗受害者1397万元新台币(约179万令吉),并判处拘役50天,得以5万元新台币(约6419令吉)易科罚金。案件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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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ETtoday新闻云》报道,判决书指出,去年8月,小芸在嘉义县一间电信门市申请手机门号,取得SIM卡后,以300元新台币转卖给一名身份不明、姓庄的男子。她未进一步了解对方用途,便完成交易。

没想到,该号码随后被诈骗集团拿来作为作案工具。诈骗分子假冒警方与金管会人员,致电受害者谎称其银行数位账户涉及洗钱案件,要求“配合调查”,并在短短两个月内成功骗走高达1397万元新台币。

受害者察觉受骗后报警,并对相关人士提起刑事及民事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尽管小芸并未直接参与诈骗,也未被认定为诈骗集团成员,但她所提供的手机门号确实成为诈骗关键工具,构成协助犯罪行为,依法须负共同侵权责任。

此外,在民事求偿阶段,小芸既未到庭应讯,也未提出书面答辩,法院据此判令她须全额赔偿受害者损失,并在刑事部分判处拘役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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