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通膨并非马来西亚特有的问题,而是全球医疗体系普遍面对的结构性困境,常被形容为医疗领域的“不可能三角”——高品质、低价格与高覆盖率,三者几乎无法同时实现。许多国家在医疗成本持续上升的过程中,都曾陷入类似的恶性循环:医疗费用上涨,保险保费随之飙升,健康人群选择退保,导致保险池恶化,最终进一步推高整体成本。

在这场全球性挑战中,不同国家尝试以不同制度“止血”,虽各有成效,却也各有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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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种做法,是以“健康维护组织”(Health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HMO)为代表的管理式医疗模式。这类制度透过保险公司与特定医院、医生组成封闭式医疗网络,以规模化谈判压低费用。投保人必须遵循严格的就医路径,例如先由家庭医生把关、看专科需转诊,且只能在指定网络内就诊。此模式的优势在于保费较低、自付额较少,也免去了自行比价的复杂性;但代价是医疗选择高度受限、流程僵化,一旦需要网络外医疗,保障几乎不存在。美国是此类模式的代表国家之一。

另一条路径,是针对“过度医疗”的支付制度改革,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DRGs(Diagnosis Related Groups,诊断关联群)制度。传统医疗体系多采用“按项目收费”,检查和治疗项目做得越多,医院收入越高,这无形中鼓励不必要的检查与住院行为。DRGs则改为“打包给付”,针对某一诊断,只支付固定金额。若医院因过度检查导致成本超支,差额需自行吸收;反之,若在合理范围内高效完成治疗,节省下来的成本则成为医院盈余。这样的制度设计,直接扭转了“多做多赚”的诱因,从源头抑制过度医疗。

不过,DRGs并非万灵丹。其潜在副作用包括医院倾向挑选“低风险、低成本”的病人、压缩必要医疗以控制成本,甚至出现拆分住院、重复申报等行为。台湾正尝试推动DRGs改革,但在政治与制度层面阻力重重。马来西亚部分保险公司也开始尝试与医院推行类似的“打包价”机制,成效仍有待时间验证。

第三种较为强硬的方式,是强制取消“全额理赔”,引入共同付费机制。新加坡的经验尤其具有参考价值。2018年以前,新加坡综合健保计划允许“全额附加险”,住院费用从第一块钱到最后一块钱全由保险公司承担,结果导致严重的医疗滥用。自2019年起,新加坡政府规定医疗保险必须设有至少5%的共同付费比例,病患需自行承担部分费用。即便如此,医疗通膨仍未完全受控,政策在2026年进一步收紧,新保单将不得理赔自付额(Deductible),住院的第一笔费用必须由病患全额承担,以大幅提高轻症住院的门槛。这类措施有助于恢复保险体系的可持续性、减缓保费上涨,但也可能带来个人财务压力,甚至延误必要治疗。

在这些国际案例中,可以清楚看见一个共通点:没有任何制度能够同时满足低成本、高自由度与全面保障。马来西亚当前的政策走向,明显正在向新加坡模式靠拢,尤其是在推动共同付费机制方面。对消费者而言,这更像是一种结构调整下的“必要之恶”,而非单纯的政策选择。

在这样的背景下,自付额制度逐渐成为市场主流。许多人对“买了保险还要自己掏钱”心存抗拒,但从长期成本角度来看,这种直觉未必符合现实。适度的自付额,往往能显著降低年保费,只要住院频率不高,总体支出反而更低。关键并不在于“有没有付钱”,而在于“付多少钱、付得起吗”。

不过,这种选择的前提,是具备基本的财务缓冲能力。共同付费机制要求投保人能在短时间内拿出数百至上千令吉的现金,若缺乏紧急预备金,一旦风险发生,反而可能造成更大的财务冲击。因此,在制度逐步转向“部分自付”的同时,建立紧急储备金,已不再只是理财建议,而是保险策略的一部分。

与此同时,保险市场也正出现新的演化方向——“预防型保单”。越来越多保险公司推出无索偿奖励(No Claim Incentive, NCI)及健康积分计划,鼓励投保人维持良好生活习惯。这类制度将保险逻辑从“生病后的赔付”,前移到“生病前的预防”。保险公司愿意投入资源补贴运动、健康管理与生活方式改善,因为长期来看,这比支付大型医疗手术的成本低得多。

当保险机制逐渐从对立的“理赔博弈”,转向风险共担与行为引导,医疗通膨的讨论也不再只是保费数字的涨跌,而是整个社会如何在成本、自由与风险之间,重新寻找平衡点。安全与保障,从来不是无限加码的结果,而是制度设计、个人选择与社会共识共同作用下的产物。

作者:老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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