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物”竟成了罪恶的诱饵!一名20岁的收割油棕工友透过社交媒体结识年仅11岁的女童,并以送礼为名将其骗回家中强奸。被告莫哈末依斯迈(Mohamad Ismail)今日被押往麻坡推事庭面审,唯他不认罪,法官下令不准其保外候审。

控状指被告于12月17日深夜11时50分,在峇株巴辖圣模那(Semanah)的一间民宅强奸11岁女童,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e) 条文(强奸)。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将面临不少过10年、最高30年的监禁,并加处鞭笞。 推事卡蒂妮(Kartini Kasran)择定明年2月26日将案件移交麻坡第二地庭审理,期间被告继续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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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揭露了这名油棕工友卑劣的干案过程, 被告与受害者在社交媒体相识仅约一周。被告承诺带受害者去商场买“礼物”,最初受害者曾拒绝,但在被告持续纠缠下被迫同意。 被告骑摩哆狂飙40公里将受害者接走,却并未前往商场,而是直接带回自己家中施暴。受害者事后返家告知母亲真相,家属随即于次日前往峇株巴辖警区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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