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因涉嫌进行黑万买卖活动被控,在推事庭认罪后,被判罚款15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须以一个月监禁代替。

被告罗某(24岁)被指控于去年1月3日傍晚约6时58分,在马当路某餐饮店从事黑万买卖活动。

Advertisement

此行为违反1953年《公开赌博法令》第9(1)条文,一旦罪成,可处以最高5000令吉罚款,或最高6个月监禁,或罚款与监禁并施。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案情显示,当时警方查获被告的手机及其他与非法赌博相关的物品,包括一张写有黑万号码的纸条及116令吉现金,因此将她逮捕。

此案由副检察司蔡凯盛主控,被告未聘请律师为其辩护。

上一则新闻华姐冠军携6岁长子首拍广告 儿子表现惊艳
下一侧新闻全球航空系统突发瘫痪 大马机场值机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