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苗栗县一名男子因不满前女友欠钱,于是便约她见面谈判,接着男子持铁棍、高尔夫球杆殴打女子,甚至打到铁棍变形,还将她手脚捆绑带到偏僻山区,要求未成年小弟侵犯女子,男子则在旁录影。

据报道,苗栗地院一审依成年人与少年共同犯携带凶器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1年2月徒刑、成年人与少年共同犯二人以上携带凶器对被害人施以凌虐及对被害人录影而强制性交罪,处9年徒刑,应执行期9年10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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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判决书指出,男子和被害女子过去曾有一段情,两人分手后,男子因金钱及工作问题,对女子心生不满,今年4月20日晚间黄男将女子约出来见面谈判,并带上未成年的小弟,持铁棍、高尔夫球杆赴约,见到女子后,随即将她带到偏僻山区,用武器猛打,甚至铁棍弯曲不堪使用。

导致女子多处受伤,包括胸壁、头皮、右侧上臂、双侧前臂、双侧大腿、双侧小腿、下巴等,接着更离谱的是,男子竟然要未成年的身边小弟侵犯女子,自己在一旁录影。

女子事后不甘受辱报警,苗栗地院一审时,男子仅承认殴打,否认逼迫小弟侵犯录影,只是法官勘验验伤报告、相关证据等,不采信男子说词,最终依成年人与少年共同犯携带凶器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坐牢1年2月、成年人与少年共同犯二人以上携带凶器对被害人施以凌虐及对被害人录影而强制性交罪,坐牢9年,共判坐牢9年10个月,全案仍可上诉,至于小弟因为未成年,改少年法庭另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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