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呼吁各方以法治为最高原则,理性看待法庭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司法检讨的裁决,并尊重司法机构所作出的决定。
他说,社会各界应以冷静、耐心与智慧面对有关课题。即便有人同情纳吉及其家人,在当前敏感时刻,也不应煽动情绪或制造对立,以免加剧社会紧张。
安华今日透过面子书回应吉隆坡高庭的裁决时强调,昌明政府始终坚持维护法治精神与权力分立原则,司法机构必须在不受任何外力干预的情况下独立运作。
“基于这一原则,我尊重法庭昨日所作出的判决。”他说。
安华指出,遵循法治精神,任何人都必须接受法庭裁决;同时,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当事人仍可依法采取后续行动,包括依据现行法律途径提出上诉,或向国家元首陈情。
现年72岁的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于2022年8月23日被判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特赦局于2024年2月2日宣布,将其刑期减半至6年,罚款则降至5000万令吉,这意味着纳吉最早可于2028年8月23日获释。
同年4月1日,纳吉向高庭入禀司法审核,声称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颁布特赦令时,另行批准其以居家服刑方式完成剩余刑期。他要求法庭指示政府等七方,说明一份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所谓“御旨附录”是否存在,并促请允许其居家服刑。
高庭于同年7月驳回纳吉的准令申请,但上诉庭在今年1月以2比1的多数裁决,批准其上诉,指示高庭审理有关司法审核案件。随后,联邦法院于今年8月13日驳回总检察署的上诉,维持上诉庭的裁决。
原本负责审理案件的高庭法官陆意清在听取双方陈词后,择定于明年1月5日裁决,但法庭随后在案件线上管理会议中,决定将裁决日期提前至今年12月22日。
本月22日,吉隆坡高庭裁定,所谓于2024年1月29日发出的“特赦附录”,并未在当日召开的第61次特赦局会议上进行审议或表决,因此不具法律效力,并据此驳回纳吉要求以居家方式服刑的司法检讨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