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税收局首席执行员拿督阿布达立指出,电子发票制度将于明年1月1日进入最后一个实施阶段,预计约有13万名纳税人将被纳入执行范围。

他说,与此前阶段相同,税收局将提供为期6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间不会展开执法行动,同时允许企业继续开具合并式电子发票,协助业者循序渐进适应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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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宽限期内,企业仍可使用合并性电子发票,这项安排与之前阶段一致。”他表示。

阿布达立今日在主持与商贸协会的交流座谈会时强调,电子发票制度仅规划四个阶段,不会再增设第五阶段。不过,他补充,在特定情况下,例如同一集团旗下的公司,可能会被要求同步或提前落实。

他透露,目前已有约10万名纳税人顺利完成电子发票第一至第三阶段的落实,整体推进情况令人鼓舞。

电子发票政策最早于2024年公布,并采取分阶段方式实施。第一阶段自2024年8月1日起生效,涵盖年营收或销售额达1亿令吉及以上的企业;第二阶段于今年1月展开,适用于年营收介于2500万至1亿令吉的企业;第三阶段则于7月1日实施,涵盖年营收超过500万至2500万令吉的企业。

即将于明年1月启动的第四阶段,将覆盖年营收或销售额介于100万至500万令吉的企业。至于原定于明年7月1日扩展至年营收低于100万令吉的商家,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已于12月6日宣布豁免相关群体落实电子发票。

全国已开出逾8.2亿张电子发票
阿布达立透露,截至本月22日,全国累计已开出约8亿2050万张电子发票,涉及11万1600名纳税人,显示整体执行进展良好。

他指出,首相日前宣布将电子发票的豁免门槛,从原本的50万令吉提高至年营收低于100万令吉,为微型及中小型企业争取更充裕的过渡时间。

不过,他强调,税收局仍鼓励获得豁免的企业自愿采用电子发票制度,以加速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竞争力及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为协助纳税人顺利落实电子发票,阿布达立说,税收局将持续提供支援与辅导,并推出多项便利措施,包括免费提供MyInvoice电子发票门户与手机应用程式,以及为符合资格的企业提供MyInvoice e-POS系统。

他指出,e-POS系统的使用资格,已从原本仅限年收入不超过75万令吉的中小企业,扩大至年营收或销售额不超过200万令吉的企业。

此外,MyInvoice系统也整合了纳税人二维码功能及税务识别码(TIN)查询服务,同时在全国35个税收局办公室设立电子发票服务柜台,为企业提供免费咨询与协助。

首三阶段合规率表现理想
阿布达立随后在记者会上表示,电子发票制度在前三个阶段的合规率表现令人满意,其中第一及第二阶段的合规率均超过90%,而目前仍在进行中的第三阶段,合规率也已突破80%。

针对业界反映仍需时间适应新制度的问题,他指出,税收局将在第四阶段落实后,继续提供为期6个月的宽限期。

“这将让相关纳税人有更多缓冲空间,至少可以先从每月提交一张电子发票开始,逐步迈向全面落实。”他说。

他也指出,初期导致电子发票被系统拒绝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买方税务识别码资料不完整或不正确。为此,税收局已在系统中提供相关功能,协助卖家在开具电子发票前核实并取得正确的买方TIN,以减少发票被退回的情况。

电子发票并非追求短期税收
谈及第四阶段实施是否会直接带来税收增加,阿布达立强调,电子发票并非以短期税收增长为主要目标。

“电子发票的核心在于建立更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一旦记录更加透明与系统化,纳税人的合规水平自然会提高,其成效将会在未来的报税周期中逐步显现,并间接提升国家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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