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1岁男子因不满父亲日常唠叨,竟动粗殴打亲生父亲,导致对方头部、手臂受伤,并造成脚趾骨折。案件今日在古晋地方法庭宣判,被告凯里承认罪行,被判处8年监禁。
被告在法官姆斯面前承认触犯刑事法典第326条文,该条文规定,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并可附加罚款或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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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于今年7月9日早上约7时50分,地点为石隆门甘榜毕朱瑞蒙加一处民宅。事发时,受害者(被告父亲)听到屋外巨响,出门查看时发现被告正在猛烈砸车,导致车辆受损。受害者试图劝阻时,被告勃然大怒,随即对父亲动手施暴。
袭击造成受害者头部和手臂严重受伤,两根脚趾也被打至骨折。受害者送医治疗后报警,警方当天逮捕了凯里。
审讯中披露,被告凯里有精神健康病史,曾确诊患有精神分裂症。但根据最新精神评估报告,被告案发及审讯期间精神状态清醒,具备法律责任能力,适合接受司法审判。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被告在无律师代理下自行辩护。法官在综合案情严重性及伦理因素后,最终判处凯里入狱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