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七旬公司董事住院并被诊断患有谵妄症之际,新加坡一名青年将对方房产抵押,为公司取得400万元贷款,并将其中大笔款项据为己有,甚至转入母亲户头,用于购买房产、股票、名表及豪车,最终母子双双被判入狱。
《新明日报》报道,31岁的罗伟在2016年犯案时年仅22岁,当时是一名全职国民服役人员。他共面对63项控状,涵盖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失信及欺骗等罪名。
其母亲江雪英(61岁)同样被控,一项涉及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以及一项对公务员动粗的罪名。母子二人皆否认有罪,法庭最终针对罗伟的35项控状及江雪英的其中一项控状展开审讯,其余控状暂时搁置。
法官日前裁定两人罪名成立,昨日宣判罗伟入狱8年4个月;江雪英则被判监2年6个月,并表明有意提出上诉。
根据法庭文件,受害者为案发时73岁的叶福昌,已退休并离婚,独居于直落古楼一间洋房,但仍背负房贷。叶福昌是Yip Holdings(YHPL)的董事兼股东,其女儿长期居住在美国。
法官在口头裁决中指出,叶福昌于2015年底至2016年初结识罗伟,短短数个月后,罗伟便于2016年4月成为YHPL董事。同年8月,罗伟成立Yip & Loy公司(Y&L),并出任董事与股东,控方指这正是其犯罪计划的开端。
案发期间,叶福昌正住院接受治疗,并于2016年9月被确诊患有谵妄症,病情随后恶化为失智症。其主治专科医生在庭上供证时指出,叶福昌在确诊当天进行的认知测试中,在方向感与短期记忆方面出现明显障碍,极可能无法作出复杂的财务决定。
尽管如此,罗伟仍于2016年9月底取得YHPL股权,叶福昌将公司52.5%的股份转让给他。同年10月,罗伟以叶福昌的房产作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400万元,其中245万元用于清还洋房剩余房贷,28万1500元由贷款机构保留,其余126万8500元则在11月17日汇入YHPL户头。
隔天,罗伟便透过Y&L公司将该笔款项转入个人银行户头,并有计划地分散资金,包括将85万元转入母亲户头、在幸运商业中心购置产业、投资股票、购买劳力士名表及一辆马赛地跑车等。
法官在判词中指出,罗伟在整个审讯过程中毫无悔意,反而对董事父女、前代表律师、警员及控方作出多项毫无根据的指控,显示其态度恶劣,成为加重刑罚的因素之一。
法官批评,被告具备明确犯罪意图,并把握最早时机掌控受害者账户资金,在款项入账仅一天后便迅速转走,行为极为严重。
不过,法官也考量到罗伟犯案时年纪尚轻,以及受害者所承受的永久性经济损失有限,因为当局最终成功追回超过100万元款项。但法官强调,这些款项并非被告主动归还,他也从未自愿退还任何资金。
至于江雪英,法庭指出她是一名兼职补习老师,明知警方正调查儿子,也清楚儿子仅领取国民服役津贴,却仍在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期间,允许儿子使用其银行户头。尽管转入金额异常庞大,她仍依照儿子指示行事。
2016年底至2017年初,叶福昌发现公司户头资金不翼而飞后报警求助。罗伟于2017年8月被警方逮捕,其母亲则于同年11月落网。
法官指出,母子二人的犯罪程度存在本质差异,罗伟是整个犯罪计划的策划者,而江雪英仅协助掌控部分款项,并未从中获取任何个人利益。法官在量刑时也考虑到她需兼职维生,并照顾中风卧床的丈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