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华裔男子因持枪恐吓邻居并声称“射很准”,今日在双溪大年法庭面对包括军火、恐吓及毒品在内的6项指控。被告均不认罪。
根据控状,37岁无业男子许伟业(音译)于今年12月7日上午约9时,在斑鸠湾城镇住所无合法执照持有一把银色SIGARMS手枪,触犯1971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罪成最高可判监禁14年及至少6下鞭笞。
同日同地,被告亦被控无执照持有10枚子弹,违反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一旦罪成,可判监禁最高7年、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外,控方指控被告在同一时间地点,对3名年龄分别为42岁、71岁及73岁的人进行死亡恐吓,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若罪成,可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若为死亡或重伤恐吓,则最高刑期可达7年。
第六项控状指,被告同日持有45.5克氯他命(Ketamin),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若罪成,最高可罚款1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6项控罪均由通译员以华语宣读,被告皆不认罪。
在庭审安排上,第一项控状由法官娜比莎审理,主控官为万莫哈末菲特里;其余第二至第六项控状由推事莫哈末赛夫阿克马审理,主控官为阿兹琳。被告在所有控状中均未获准保释,直至第一项控状审讯完成。
控方指出,被告曾多次亮出手枪恐吓邻居,邻居以为是假枪而未报警。但本月7日,被告再次亮枪并称“枪法很准”,邻居遂报警。警方随后在其斑鸠湾城镇住所查获真枪及子弹。
被告辩护律师张俊源表示,嫌犯为单身且无业。
第一至第五项控状将于明年1月21日过堂,第六项控状则定于明年4月21日,待化学报告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