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严正呼吁全国警察总长立即介入,并公开纠正马六甲警方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一名仅转发涉及VIP车队与救护车交通视频民众的决定。
他直言,这种做法并非执法,而是对公民的公然恐吓。
林立迎指出,该名民众并非罪犯,没有捏造事实、没有诽谤他人,也未煽动社会情绪,只是对警笛声作出了错误判断。
他在文告中表示,警方作出澄清已属足够,若因一般民众的误解而将其纳入刑事调查范围,完全不可接受,更形同滥用法律制造寒蝉效应。“难道马六甲警方真的没有更严重的案件需要处理吗?”
他进一步指出,更令人愤怒的是,上个月吉隆坡一间俱乐部的警方取缔行动中,一段未剪辑、清楚显示多名男子裸体的偷拍视频遭外泄并广泛流传,严重羞辱当事人、侵犯隐私及践踏人权。
“然而,至今未见任何警员被公开调查、停职或追责。这种选择性执法,正是制度性虚伪的体现。”
林立迎质问,为何普通民众因转发一段交通视频而被调查,而泄露裸照、严重伤害公民尊严的执法人员却获得全面保护?法律难道只用来对付人民,而不是约束掌权者?
他批评,“警方可以拍摄、民众却不可以”的说法,不仅荒谬,更显得极其傲慢,这种双重标准正在迅速侵蚀社会对执法机构的信任。
他要求政府立即停止以法律作为恐吓工具的文化,并明确表态:只要不妨碍执法,民众拥有拍摄、记录及现场直播警方行动的权利。
“这不是特权,而是公民应有的权利,也是民主国家确保透明与问责的基本原则。”
林立迎强调,如果警方的执法过程依法、正当且透明,就不应畏惧镜头;真正该感到害怕的,只有滥用权力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