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0岁男子莫哈末因借出银行账户被用作诈骗,触犯刑事法典424C(1)条文,承审推事判处罚款1万令吉。因男子无力缴付罚款,改判监禁1个月。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案情显示,今年7月9日,原告在网购时遭身份不明人士诈骗,被指示向指定银行账户汇款5799令吉。事后原告报警,调查发现款项汇入莫哈末账户,但被告无法说明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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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因此被控于7月9日下午间接涉及该笔资金转账交易,违反刑事法典424C(1)。该条文规定,任何人不正当使用个人银行账户或支付工具进行非法交易,罪成者可被判3至10年监禁,或1万至15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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