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古晋一名男子因以手机操作网络赌博机被提控,他10日早在推事庭认罪后,被判罚款1万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则以6个月监禁替代。
25岁的被告伊扎德被控于12月5日约下午2时30分,在达万再也一家咖啡店使用一台 Vivo 手机进行网络赌博活动,触犯《1953年公开赌博法令》第4B(a)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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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出,案发当日警方突击该咖啡店,当场逮捕正沉迷在线赌博的被告,同时起获涉案手机,以及一张写有使用者身份证号码与密码的纸张。
之后的博彩技术分析确认,被告所使用的手机确为网络赌博机设备。
本案由副检察司莫哈末艾迪主控,被告无律师代表出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