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就读高等院校(IPT)的21岁男学生尤沙基米·贾马鲁丁(Muhammad Yusakimi Jamaludin),周二在巴西马地方法庭出庭受审,被控于一周多前与一名17岁的马来西亚教育文凭(SPM)女考生在车上发生口交,并对其实施性侵犯。
被告在法官祖克普利·阿都拉(Zulkifli Abdullah)面前聆听所有指控后,表示不认罪。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11月29日下午2点30分,在日里(Jeli)拉塔詹古特(Lata Janggut)停车场的一辆第二国产车迈威轿车内,与该名女中学生发生违反自然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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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行为触犯了《刑事法典》第377A条文,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和鞭刑。第二项控状则指控被告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对同一受害者实施性侵犯,触犯了《2017年性侵儿童法》第14(d)条文,最高刑罚同样是20年监禁和鞭刑。
副检察司西蒂艾莎(Siti Aisyah)建议以2万令吉保释,但被告的辩护律师哈比芭·瓦哈(Habibah Wahab)向法庭求情降低保释金,理由是被告年纪尚轻,目前正在就读大学第五学期,且其父母已从霹雳州怡保赶来法庭缴纳保释金。
法官随后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的保释金保释,附加一名担保人,并择定此案于明年1月11日过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