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前光大区州议员黄伟益回忆,2008年3月8日第12届全国大选后,希盟(前民联)胜选,当时行动党槟州主席曹观友对林冠英出任槟州首长并无任何异议。

黄伟益表示,当年林冠英征询曹观友及所有行动党当选议员意见,大家都没有反对。公正党方面也在林冠英到场后私下讨论,并获得接纳,同时征询全国主席旺阿兹莎及时任顾问安华意见,最终一致同意由林冠英出任槟州首长,宣誓仪式定于3月11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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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根据槟州宪法第7(2)(a)条文,槟州元首将委任能够获得多数议员信任的人担任首长。在林冠英宣誓前,行动党与公正党均以正式公函推荐林冠英,以确认其为两党公认的槟州首长人选。

黄伟益强调,当年的槟州政府是行动党与公正党联合组建的,绝非行动党中委会单方面决定的。他表示,这段历史不可篡改,林冠英的领导与槟州人民的选择共同改写了行动党及槟州的历史,而他本人正是这一历史的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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