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一间推拿店在2023年12月21日发生严重误食中毒事件,导致店主身亡,两名技师中毒入院。根据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28日公布的民事判决书,事故起因竟是一场“调料误用”的致命错误。
判决书指出,足疗按摩技师贺某在调制饺子馅时,误把具有强烈毒性的“生乌”粉末当作黑胡椒加入食材。待店主邓某与另一名技师陈某到店后,三人共同食用饺子,随后全部出现乌头碱中毒症状。邓某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陈某与贺某则在治疗后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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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邓某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贺某与陈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索赔金额超过80万元(约46.7万令吉)。案件一审由新市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
一审法院认定:
- 邓某自身担责70%:作为推拿店经营者且具医学背景,却未将剧毒药材“生乌”与普通调料分开存放;在察觉中毒后未第一时间寻求正规救治,反而继续为顾客按摩,导致毒素扩散,延误抢救时机,对死亡结果负有重大过错。
- 技师贺某承担20%责任:因误将生乌粉当作黑胡椒使用,其操作过失与中毒事件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 技师陈某承担10%责任:身为专业医师,在确认乌头碱中毒后未及时建议就医,对损害后果扩大存在过错。
最终,一审判令贺某与陈某共赔偿邓某家属36万余元(约21万令吉)。
在二审中,陈某提出上诉,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驳回其全部上诉请求。
资料显示,“生乌”(纯乌头碱)毒性极强:口服0.2毫克即可导致中毒,而3至5毫克便可能致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