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碑警区主任胡昌福助理总监表示,首名受害者是一名48岁本地华裔女子(行政人员),因投资诈骗损失22万4006令吉。受害者于今年10月29日,受一名女子游说,以1000令吉作为投资起始款,随后按指示将余款汇入多个银行户头。但当她尝试提取投资收益时,被要求支付20%佣金,即10万7037令吉。胡昌福指出,诈骗者随后又要求缴交12%的内陆税收局罚款。受害者向内陆税收局核实后,才发现受骗。
另一名受害者是一名21岁毛里裘斯籍学生。他接获自称“一触即通公司”人员的电话,查询在槟城的一项交易,并被转接至所谓“一触即通总部”及“警察”。随后,他接到另外两名“警察”来电,指控他涉及洗黑钱活动,并发出“逮捕令”,同时指示其将款项汇入指定银行户头。该学生前后汇款共4500令吉后才发现被骗。
第三名受害者是一名59岁巫裔妇女(电召车司机)。她于上月25日在面子书看到贷款广告,通过WhatsApp联系自称银行职员的女子申请5万令吉贷款。提交个人资料后,还被要求缴付360令吉保险费。贷款申请第3天,一名自称银行经理的男子要求她再汇款5000令吉到指定账户。最终,她贷款未获批准,反而被骗5360令吉。
胡昌福指出,警方已接获三名受害者报案,并依刑事法典第420条(诈骗)展开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