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诗华日报》报道,备受瞩目的男子非礼残障人士案迎来关键进展,高庭已敲定将于明年农历新年前夕——2026年2月12日宣布最终判决,为拖延多时的案件划下结局时间。
案件最初在2024年只以罚款8000令吉了结,受害者家属认为量刑过轻,于是向高庭申请刑事复审。今早,高庭透过Zoom进行线上聆审,三方代表进行了近两小时口头陈词,本案已进入裁决前最后阶段。
28日参与陈词的包括:
诉方(受害者家属)律师何得豪;
第一答辩人詹氏律师林庆初、陈文达;
第二答辩人马来西亚总检察署由砂检控署总监阿斯丽娜及副检察司萧聪慧代表。
何得豪陈述,受害者为学习障碍及无法沟通的残障人士,生活无法自理,毫无反抗能力,却遭姐夫侵犯,性质严重。他指出案件程度已接近刑事法典377CA(指奸)水平,但控方当时仅以354条(非礼)提控,最终仅被判罚款,未有监禁或鞭笞,明显与案情不符。
诉方提交17个判例强调应加重刑罚,认为复审是为了弥补程序漏洞,使最终裁决更契合法律公义。反之,第一答辩方坚持原审判决并无瑕疵,更质疑受害者家属申请复审的资格。
然而第二答辩人阿斯丽娜明确承认当时检控方“有所不足”,并认为8000令吉罚款与案情严重程度完全不成比例,因此支持高庭介入并重新评量量刑。尽管第一答辩人随后要求重新审理,但遭严正反对。
主审法官黄祥忠最终宣布,将于2026年2月12日做出裁决,这宗曾数度拖延的案件,终于踏入审判终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