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丹绒士拔 2017 年震惊全国的祖孙 4 人惨遭杀害案件,迎来关键判决——沙亚南高庭昨日裁定 30 岁聋哑被告江昌兴(译名)4 项谋杀罪名成立,判处死刑;另因蓄意伤人罪成,被判监禁 9 年,刑期从 2017 年 12 月 13 日被捕日算起。这也是我国首宗聋哑人士同时被控 4 项谋杀并被定罪的案件。

控状指出,他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凌晨,在丹绒士拔海边路一间住家内杀害 73 岁猪农谢地南、68 岁妻子林爱惜、9 岁孙子谢增希与 3 岁幼孙谢源斌,触犯刑事法典第 302 条文。此外,他也在现场以刀攻击一名 11 岁男童——其当时女友的侄儿,也是唯一生还者与关键目击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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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父亲含泪陈述:全家被毁,只剩痛苦
宣判前,法庭依程序聆听家属陈述。小死者的父亲谢艺深(亦为聋哑人士)以手语表达 7 年来难以言喻的痛楚,翻译员逐句转述:
“父母、孩子一起离开,我的家没了……看到别人孩子玩耍,我的心就痛,因为我再也看不到自己的孩子了。”

他恳求法庭严惩被告。

控辩双方激烈交锋:死刑 vs 困苦求情
主控官莫哈末菲道斯强调 4 条人命的严重性,要求判处死刑以维护法律尊严。
“奪走生命绝非小事,社会必须看到明确讯息。”

辩护律师郑子媚则指出,被告自幼失聪,在狱中生活无比艰难,加上需养父母与年幼女儿,希望法庭考量以监禁取代死刑。

法官严斥:忘恩负义、手段残忍——“好好忏悔!”
司法专员苏丽雅蒂哈希玛裁决时语气严厉,指被告行为冷血残忍,辜负社会对残障人士的同情:
“死者还曾借过你钱,你不感恩,反而痛下杀手。”
她质问被告:
“若有人这样对你父母,你会怎么想?你必须好好忏悔。”

案件曲折:一度表罪不成立,控方上诉翻案
本案于 2019 年开审,高庭曾在 2022 年裁定表罪不成立释放被告;控方上诉后,上诉庭于 2024 年 9 月推翻裁决,指示重审,被告今年 9 月出庭自辩。如今,高庭终于作出最终定罪。

案发经过回顾:讨钱不成引爆杀意,幼童惊逃火场求救
唯一生还男童曾在庭上供称,他醒来时听见吵闹声,出门看到家人重伤倒地,自己也在与被告碰面时遭砍伤昏迷。醒来后发现屋内起火,他从后门逃出,骑脚车向邻居求救,成为破案关键。

案件最终查明,被告因讨钱不果而恼羞成怒,继而杀人放火引发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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