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中市一名化名小美的女子在2025年到夜店狂欢时,遭到男客在舞池中强拉下台并性骚扰,事后报警提告。法院调阅监视器及检验证据后,认定男子犯行明确,最终将其判处4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判决书指出,小美在2025年4月凌晨与男友到夜店消费。店内允许女性上台跳舞,小美于是登上舞台与众人互动,现场男客纷纷要求喂酒。小美于是拿起舞台后方的鸡尾酒瓶,往台下男客口中倒酒炒热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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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一名姓杜的男子在接受喂酒时,突然伸手将小美从舞台强行拉下,并趁她重心不稳时进行猥亵。小美大受惊吓,立刻向安管求助,男友也随即报警。
杜男到案后承认曾到夜店消费,但全盘否认犯行,辩称并未拉人下台,也没有任何猥亵动作。
然而,夜店监视器画面清楚拍下小美被从舞台拉下的过程。小美随后前往医院验伤,内裤采检出男性DNA。小美也供称当天未与男友发生亲密行为,且出门前刚洗澡;检验结果与她的描述完全吻合,法院认定其陈述可信度高。
台中地院审理后认为,杜男的辩解与证据不符,难以采信,最终依性骚扰罪判处4个月有期徒刑,准以罚金替代;全案仍可上诉。

